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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释义:⒈谓阳数始于一,而极于九。 极则复于一,终而复始,故用以喻循环之理。《参同契》卷下:“子南午北,互为纲纪,一九之数,终而復始。”蒋一彪 集解:“阳生於一成於九。阳数至九则极,极则復於一,此谓一九之数,终而復始。”⒉佛教语。指净土宗九品往生的教义。唐 迦才《净土论序》:“二八宏规,盛乎西土;一九之教,陵迟 东 夏。”又 唐 迦才《净土论序》:“二八之观齐阔,一九之生同归。”“二八”指净土宗的“十六观”。⒊满 俗赠献之礼,以九数为贵,至少一九,至多九九。《清史稿·礼志八》公主下嫁仪:“初定﹝额駙﹞諏日诣午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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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捻红释义:⒈牡丹的一种。 宋 高承《事物纪原·草木花果·一捻红》:“今牡丹中有一捻红,其花叶红,每一花叶端有深红一点,如半指。明皇 时,民有以此花上进者,值妃子正作妆,偶以妆指捻之,燕脂之痕染焉。植之明年,花开俱有其迹。”元 乔吉《金钱记》第一折:“都要赴 九龙池,赏 杨 家一捻红。”参见“一擫红”。⒉山茶花的别名。明 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木三·山茶》﹝集解﹞引《格古论》:“花有数种……躑躅茶花如杜鹃花,宫粉茶、串珠茶皆粉红色。又有一捻红、千叶红、千叶白等名,不可胜数,叶各小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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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母释义:⒈称父辈的妻子。北齐 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:“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。”王利器 集解引 钱大昕《恒言录》三:“是凡丈人行之妇,并称丈母也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贞元二年》:“滉 曰:‘滉 力可及,弟宜早行。丈母垂白,不可使更帅诸妇女往填宫也。’”胡三省 注:“诸父执谓之丈人行。韩滉 与 刘元佐 结为兄弟,则视其父为丈人行,故呼其母谓之丈母也。”⒉岳母。宋 朱翌《猗觉寮杂记》卷下:“《尔雅》:妻之父为外舅,母为外姑。今无此称,皆曰丈人、丈母。”鲁迅《花边文学·推己及人》:“幸喜今年正月,我的丈母要见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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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分天下有其二释义:泛指势力强大。语出《论语·泰伯》:“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 殷。”何晏 集解引 包咸 曰:“殷紂 淫乱,文王 为西伯而有圣德,天下归 周 者三分有二。”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楚 人迫我 京 索,而 信 拔 魏 赵,定 燕 齐,使 汉 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灭 项籍。”张天翼《春风》:“小流氓太多了:三分天下有其二,不打还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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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郡释义:秦始皇 二十六年(公元前二二六年)分全国为三十六郡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﹝二十六年﹞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。”裴駰 集解:“三十六郡者,三川、河东、南阳、南郡、九江、鄣郡、会稽、潁川、碭郡、泗水、薛郡、东郡、琅邪、齐郡、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西、辽东、代郡、鉅鹿、邯郸、上党、太原、云中、九原、雁门、上郡、陇西、北地、汉中、巴郡、蜀郡、黔中、长沙 凡三十五,与 内史 为三十六郡。”清 姚鼐《复谈孝廉书》:“按《秦始皇纪》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,迄三十三年,略取 陆梁 地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是已为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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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叛释义:⒈三个叛逆者。指 春秋 邾 庶其、黑肱、莒牟夷。晋 杜预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求名而亡,欲盖而章,书 齐 豹 盗、三叛人名之类也。”孔颖达 疏:“昭 二十年,盗杀 卫侯 之兄 縶;襄 二十一年,邾 庶其 以 漆閭丘 来奔;昭 五年,莒 牟夷 以 牟娄 及 防 兹 来奔;昭 三十一年,邾 黑肱 以 滥 来奔,是谓盗与三叛人名也。”⒉三个叛逆者。指 周 管叔、蔡叔、武庚。南朝 陈 徐陵《为贞阳侯与太尉王僧辩书》:“今者 武皇 之子,无復一人;藐是孤孙,还同三叛。”吴兆宜 注:“周公 当国,管叔、蔡叔 羣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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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命释义:⒈周 代分官爵为九等,称九命。三命为公侯伯之卿。命,爵命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典命》、《礼记·王制》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及 平子 伐 莒,克之,更受三命。”杜预 注:“十年,平子 伐 莒,以功加三命。”《荀子·大略》:“三命,族人虽七十不敢先。”王先谦 集解:“三命,卿也。”⒉称任州府官的辟命。《后汉书·李陈庞陈等传论》:“任棠 姜岐,世著其清,结瓮牖而辞三命。”李贤 注:“谓 任 姜 辞太守之辟也。”南朝 宋 颜延之《陶徵士诔序》:“初辞州府三命,后为 彭泽 令,道不偶物,弃官从好。”⒊术数家以受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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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户释义:三户人家。 极言人数之少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自 怀王 入 秦 不反,楚 人怜之至今,故 楚南公 曰:‘楚 虽三户,亡 秦 必 楚 也。’”裴骃 集解引 臣瓒 曰:“楚 人怨 秦,虽三户犹足以亡 秦 也。”一说,指 楚 之 昭、屈、景 三大姓。见 司马贞 索隐引 韦昭 说。后人多指“三户人家”。唐 李商隐《楚宫》诗:“但使故乡三户在,綵丝谁惜惧长蛟?”明 高启《次韵过建平县》:“县虽三户小,地僻罢兵防。”清 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二》:“当 吴三桂 拒命之时,彼已手戮 桂王,断不得称 楚 之三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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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监释义:⒈周武王 灭 商 后,以 商 旧都封给 纣 子 武庚,并以 殷 都以东为 卫,由 武王 弟 管叔 监之;殷 都以西为 鄘,由 武王 弟 蔡叔 监之;殷 都以北为 邶,由 武王 弟 霍叔 监之;总称三监。见 汉 郑玄《诗·邶鄘卫谱》。一说指 武庚、管叔、蔡叔。见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、清 王引之《经义述闻·三监》。汉 代儒家依托 周 初三监的事,把三监作为 周 朝的通制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,监於方伯之国,国三人。”参阅 明 杨慎《升庵经说》卷九、清 孙希旦《礼记集解》卷十二。⒉唐 代官署国子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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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齐释义:⒈三倍于 齐国 的势力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一》:“夫一 齐 之强而 燕 犹不能支也,今乃以三 齐 临 燕,其祸必大矣。”⒉秦 亡,项羽 以 齐国 故地分立 齐、胶东、济北 三国,皆在今 山东 东部,后泛称“三齐”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﹝ 田荣 ﹞并王 三齐。”裴骃 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齐 与 济北、胶东。”《魏书·尒朱荣传》:“时 邢杲 寇乱 三齐。”金 马定国《客怀》诗:“三齐 虽淡薄,留此亦何心。”张恭《雌雉啼》诗:“反不如当年饿死漂渚侧,又何须勛名赫燿封 三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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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咸五,下登三释义:意谓 汉 德浩荡,等同 五帝,而居 三王 之上。或谓 汉 德不及 五帝 而胜于 三王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方将增 泰山 之封,加 梁父 之事,鸣和鸞,扬乐颂,上咸五,下登三。”裴駰 集解引 韦昭 曰:“咸同於 五帝,登 三王 之上。”司马贞 索隐引 李奇 曰:“五帝 之德,汉 比为减;三王 之德,汉 出其上。故云‘减五登三’也。”后引作“上咸五,下尊三”,用以形容自命不凡,目空一切。郭沫若《反正前后》第一篇:“他(曾琦)的年纪其实和我不相上下,然而先生之气之横秋也,实足以上咸五而下尊三,自比 克来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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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岁释义:⒈丰年。 《史记·天官书》:“风从南方来,大旱……北方,为中岁;东北,为上岁。”裴骃 集解引 韦昭 曰:“岁大穰。”清 钱谦益《己卯元日次除夕韵》:“蚤约邻翁占上岁,共看幡信到墙东。”⒉成年。唐 李翱《断僧通状》:“上岁童子,二十受戒。君王不朝,父母不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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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法释义:⒈崇尚法令。上,通“尚”。《韩非子·忠孝》:“废常上贤则乱,舍法任智则危。故曰:‘上法而不上贤。’”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於是 秦 更命 河 曰:‘德水’,以冬十月为年首,色上黑,度以六为名,音上大吕,事统上法。”裴骃 集解引 服虔 曰:“政尚法令也。”⒉指道术或仙术。唐 韦渠牟《步虚词》之八:“上法杳无营,玄脩似有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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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稷释义:即下昃。 《穀梁传·定公十五年》:“戊午,日下稷,乃克葬。”范宁 集解:“稷,昃也。下昃谓晡时。”宋 王楙《<野客丛书>小序》:“皇宋 庆元 改元三月戊申日下稷,长洲 王楙 书於 不欺堂 之西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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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丧匕鬯释义:《易·震》:“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”孙星衍 集解引 郑玄 曰:“雷发声,闻于百里,古者诸侯之象。诸侯之教令,能警戒其国内,则守其宗庙社稷,为之祭主,不亡匕与鬯也。”匕、鬯,古代祭祀宗庙用物,借指宗庙祭祀。后以“不丧匕鬯”形容军纪严明,百姓安堵,不废宗庙祭祀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南北议和·蔡专使元培代表布告全国文》:“袁公 之威望,与其旧部将士之忠义,方 清 摄政王解职,及 清 帝退位,至危逼之时期,尚能镇摄全京,不丧匕鬯;至於今日,復何疑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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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怿释义:⒈不悦;不欢愉。 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﹝ 尧 ﹞召 舜 曰:‘女谋事至而言可绩,三年矣,女登帝位。’舜 让於德不懌。”裴骃 集解:“谓辞让於德不堪,所以心意不悦懌也。”唐 元稹《莺莺传》:“然而君既不懌,无以奉寧。”《明史·钱士升传》:“帝虽优旨报闻,意殊不懌也。”清 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寄生》:“初,郑子侨 却聘,闺秀 颇不懌。”⒉谓病不愈。《书·顾命》:“惟四月,哉生魄,王不懌。”孔 传:“马 本作不释。云:不释,疾不解也。”宋 岳珂《桯史·三忠堂记》:“时 周益公 在里居,春秋七十有九矣,是岁多不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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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来释义:⒈不归。 《诗·小雅·采薇》:“忧心孔疚,我行不来。”朱熹 集传:“来,归也。”⒉逸诗《貍首》的别称。因貍一名不来,故称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后五十年,周灵王 即位。时诸侯莫朝 周,萇弘 乃明鬼神事,设射《不来》。”按《史记·封禅书》作“设射《貍首》”。裴骃 集解引 徐广 曰:“貍,一名不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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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窕释义:⒈不细微。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小者不窕,大者不摦。”杨伯峻 注:“此谓小乐器而音不细。”⒉犹言无间,没有空隙。《墨子·尚同下》:“是故大用之,治天下而不窕;小用之,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。”《荀子·赋》:“充盈大宇而不窕,入郄穴而不偪者与?”王先谦 集解引 王念孙 曰:“窕者,间隙之称。言充满大宇而无间隙也。”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处小而不逼,处大而不窕。其魂不躁,其神不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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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违释义:⒈依从。 《论语·为政》:“子曰:‘吾与 回 言终日,不违,如愚。’”何晏 集解引 孔安国 曰:“不违者,无所怪问,於 孔子 之言,默而识之,如愚。”元 马致远《耍孩儿·借马》曲:“恰才説来的话君专记,一口气不违借与了你。”⒉不远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天威不违颜咫尺。”韦昭 注:“违,远也。”⒊不休止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徵敛无度,宫室日更,淫乐不违。”杜预 注:“违,去也。”⒋符合。南朝 梁 任昉《为萧扬州荐士表》:“实欲使名实不违,徼倖路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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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对释义:⒈谓任使节时独自随机应答。 《论语·子路》:“诵诗三百,授之以政,不达;使於四方,不能专对;虽多,亦奚以为?”何晏 集解:“专,犹独也。”《汉书·王吉传》:“光禄勋 匡衡 亦举 骏 有专对材。”颜师古 注:“谓见问即对,无所疑也。”《明史·刘定之传》:“今宜择内藴忠悃,外工专对,若 陆贾、富弼 其人者,使备正介之选,庶不失辞辱国。”⒉单独应对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客卿 幼而岐嶷,年六岁,能应接诸公,专对宾客。”唐 元稹《翰林学士承旨记》:“大凡大誥令、大废置,丞相之密画,内外之密奏,上之所甚注意者,莫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