讲议 [jiǎng yì]
1. 讲究论议;谈论商讨。
讲议 引证解释
⒈ 讲究论议;谈论商讨。
引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其令礼官劝学,讲议洽闻兴礼,以为天下先。”
宋 韩元吉 《上贺参政书》:“窃尝深叹,朝廷政令或出,不为四方之所尊信,未几果亦变易,正坐轻用人言,未尝深加讲议故也。”
《封神演义》第九三回:“三人正在殿上讲议,忽后边报:‘夫人上殿。’”
讲议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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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谋释义:参与谋划。《左传·宣公七年》:“夏,公会 齐侯 伐 莱,不与谋也。凡师出,与谋曰及,不与谋曰会。”杜预 注:“与谋者,谓同志之国,相与讲议利害,计成而行之,故以相连及为文。”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尽诛所与谋者。于是乃遣 淮南王,载以輜车,令县以次传。”鲁迅《书信集·致曹靖华》:“对于新文艺,不久当有一种有组织的压迫和摧残,这事情是好象连几个书店也秘密与谋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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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举释义:⒈提而举之。《陈书·徐陵传》:“陵 以 梁 末以来,选授多失其所,於是提举纲维,综覈名实。”⒉提拔荐举。唐 白居易《姚侍御见过戏赠》诗:“东臺御史多提举,莫按金章繫布裘。”⒊掌管。宋 苏轼《上神宗皇帝书》:“臣顷在 陕西,见刺义勇提举诸县。”清 叶廷琯《吹网录·石林公历官年月》:“以龙图阁学知 汝州,寻免,提举 洞霄。”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四节:“蔡京 入相,依仿三司条例司旧例,设置‘讲议司’制定法令制度,由他亲自提举。”⒋官名。宋 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有提举,宰相兼;同提举,执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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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虎观释义:汉宫观名。在 未央宫 中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﹝ 建初 四年十一月壬戌﹞於是下太常,将、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郎官及诸生、诸儒会 白虎观,讲议‘五经’同异……帝亲称制临决,如 孝宣 甘露、石渠 故事,作《白虎议奏》。”清 曹寅《哭东山修撰》诗:“辉煌 白虎观,灭没青藜枝。”清 昭槤《啸亭续录·石经》:“汉灵帝 时,立‘五经’石碑於 白虎观,蔡邕 等为之校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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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习所释义:讲议学习之所。 今亦指为传授某一专业知识而设立的短期速成学习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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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辨释义:讲议论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