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赁 [jiǎ lìn]
1. 借,租借。
假赁 引证解释
⒈ 借,租借。
引《魏书·鹿悆传》:“虽任居通显,志在谦退,迎送亲宾,加於畴昔,而自无室宅,常假赁居止,布衣糲食,寒暑不变。”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自叙》:“其所读书,多因假赁。”
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杂赁》:“寻常出街市干事,稍似路远倦行,逐坊巷桥市,自有假赁鞍马者,不过百钱。”
假赁的关联词语及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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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徣释义:⒈借出。唐 冯贽 《云仙杂记》卷四引《马癖记》:“校书郎 李蟠 蓄马甚多,出游则一里更二马;借徣供应,可逮十家。”⒉借取置办。 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皇后出乘舆》:“士庶家与贵家婚嫁,亦乘檐子,只无脊上铜凤花朵。左右两军,自有假赁所在,以至从人衫帽,衣服从物,俱可赁,不须借徣。” 邓之诚 注:“徣即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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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赁释义:借,租借。 《魏书·鹿悆传》:“虽任居通显,志在谦退,迎送亲宾,加於畴昔,而自无室宅,常假赁居止,布衣糲食,寒暑不变。”唐 刘知几《史通·自叙》:“其所读书,多因假赁。”宋 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杂赁》:“寻常出街市干事,稍似路远倦行,逐坊巷桥市,自有假赁鞍马者,不过百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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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司六局释义:⒈宋 代官府贵家设四司六局,为盛大宴会供役。四司指帐设司、厨司、茶酒司、台盘司,六局指果子局、蜜煎局、菜蔬局、油烛局、香药局、排办局。见 宋 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纪胜·四司六局》、宋 吴自牧《梦粱录·四司六局筵会假赁》。《古今小说·史弘肇龙虎君臣会》:“那四司六局祗应供过的人,都在堂下,甚次第。”⒉明 代 洪武 初年定内官之制,凡六局,为尚宫、尚仪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寝、尚功。尚宫局二人,总司纪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闻四司之事;尚仪局一人,总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之事;尚服局一人,总司宝、司衣、司仗、司饰四司之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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塌房释义:又名邸店。宋 以后寄存商旅货物的场所。商人、军队、官员、寺观都有开设,寄存者须向主人支付寄存和保管费用。宋 吴自牧《梦粱录·塌房》:“富豪内侍诸司等人家於水次起造塌房数十所,为屋数千间,专以假赁与市郭间铺席宅舍及客旅寄藏物货并动具等物。”《明史·食货志五》:“帝乃命於 三山 诸门外,濒水为屋,名塌房,以贮商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