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ú,(1)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。【组词】:停留。留学。留任。留级。留步。留守。留驻。(2) 注意力放在上面。【组词】:留心。留神。留意。(3) 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。【组词】:留连。留恋。(4) 不使离开。【组词】:留客。留宿。挽留。拘留。(5) 接受。【组词】:收留。(6) 保存。【组词】:保留。留存。留别。留念。留后路。
sī,(1) 主管,操作。【组词】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②复姓)。司徒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②复姓)。司马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②复姓)。司寇(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②复姓)。(2) 官署名称。【组词】:人事司。(3) 视察。【例句】:司日月之长短。(4) 姓。
gé gē,(1)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。【组词】:格子纸。方格儿布。(2) 法式,标准。【组词】:格局。格律。格式。格言。合格。资格。(3) 表现出来的品质。【组词】:格调。风格。人格。国格。性格。(4) 阻碍,隔阂。【组词】:格格不入。(5) 击,打。【组词】:格斗。格杀。(6) 推究。【组词】:格致。(7) 树的长枝。(8) 至,来。【组词】:格于上下。(9) 感通。【组词】:格于皇天。(10) 变革,纠正。【组词】:格非。(11)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。
1. 唐朝的一种法规。唐代成文法典分律、令、格、式四类。“格”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,是“令”的补充。凡公布于天下的叫“散颁格”;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“留司格”。
⒈ 唐 朝的一种法规。 唐 代成文法典分律、令、格、式四类。“格”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,是“令”的补充。凡公布于天下的叫“散颁格”;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“留司格”。
引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:“﹝ 长孙无忌 等﹞共撰定律令格式,旧制不便者,皆随删改。遂分格为两部:曹司常务为‘留司格’,天下所共者为‘散颁格’。”